·部分信息内容如下:
(2022)苏1102强清23号关于镇江勇正装卸服务有限公司证照、印章作废公告
关于**勇正装卸服务有限公司 证照、印章作废公告 ****年**月*日,******人民法院裁定受理*******场监督管理局对**勇正装卸服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勇正公司”)的强制清算申请一案。****年**月*日,******人民法院以(****)苏****强清**号决定书指定**辰顺律师事务所为勇正公司清算组。 清算组接受指定后积极开展接管工作,但至今仍未能接管到勇正公司的任何印章、证照材料(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开户许可证、税务登记证、公司公章、公司合同章、财务专用章、法人章等)。为维护勇正公司财产安全,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,确保本案清算程序顺利进行,防止勇正公司在清算申请受理后存在企业印章被滥用、从事与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行为,清算组特此公告申明: 勇正公司的全部印章、证照材料自****年**月*日起作废。 因上述作废证照、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勇正公司及清算组无关,勇正公司及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。 特此公告。 **勇正装卸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*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