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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沂市唐店中学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

2023-11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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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内容
新沂市唐店中学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


新沂市唐店中学校服采购项目


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 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的规定,受新沂市唐店中学委托,宏信天德 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对新沂市唐店中学校服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 磋商方式进行采购。如贵单位有意与本单位合作,请按以下要求



参加磋商。

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

1.项目编号:新采磋(2023)HXTD002



2.项目名称:新沂市唐店中学校服采购项目



3.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



4.预算金额:428160 元(春季校服控制价格为180 /每 套;夏季校服控制价格为:140 /每套)



5.采购数量:约 669 名学生,每人 2 套春季校服,总计约 1338 套(每套含长袖上衣一件、长裤一条,每套价格不超过 180 ),每人 2 套夏季校服(每套含短袖上衣一件、长裤一条,每 套价格不超过 140 ),实际采购数量以学校初一年级实际学生 数为准;货款结算以实际采购量为准;对于实际结算数量小于预 订数量的部分,由中标人自行处理;实际采购数量大于预订数量 的部分,仍照合同单价执行。



6.采购需求:详见《磋商文件》第八章附件《采购需求》



7.合同履行期限:按合同签订期限履行



8.本项目(是/否)接受联合体: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 标。


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



1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



2.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: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 业发展;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;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 发展;节能产品政府采购;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等。



3.投标人基本条件



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

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

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

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

5)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

4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



为服装的生产企业,具有自行生产制造服装并履约供货的能 力,营业执照中具有生产制造服装的经营范围;



三、获取采购文件



1.时间:2023  11  3 日至 2023  11  13 日上午 9:00 至下午 17:35(节假日除外)



2.地点:新沂市华丰广场(钟吾酒行三楼)



3.获取方式:采取现场报名,有意愿报名的供应商请持本人 身份证原件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。(均需加 盖公章)



4.售价:200 



四、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





1.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:新沂市华丰广场(钟吾酒行三楼)



2.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:2023  11  14 日北京 时间 9  00 分,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,将 被拒收。



3.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:2023  11  14 日北京时间 9  00 分。



4.供应商应当在《磋商文件》要求的“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 截止时间 ”前,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(标明供应商名称、项目编 号)送达《磋商文件》指定的“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 ”。在“首












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 ”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, 将被拒收。



五、其他补充事宜



1.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 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



2.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:



1)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;



2)查询渠道包括:



①“信用中国 ”网(www.creditchina.gov.cn);



②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;



③“信用江苏 ”网(www.jscredit.gov.cn);



④“诚信徐州 ”网(http://www.xu zhou credit.gov.cn);



3)截止时点(查询环节):评标结束前;



4)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:网页截屏打 印,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;



5)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: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 别,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 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 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,拒绝其参与政府采 购活动。



3.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



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 者修改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“更正(澄清) 公告 ”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。本公告发布  在唐店中学官网、招标网,发布本项目的“更正(澄清)公  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。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  “更正(澄清)公告 ”及附件,否则,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。



4.终止磋商



终止磋商的,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 告,以“终止公告 ”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,










发布本项目的“终止公告 ”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。敬请 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“终止公告 ”,否则,将自行承担相 应的风险。



5.询问和质疑



1)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,可以向采购人或采 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;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、采购过程、中标或 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 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 机构提出质疑,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。



2)质疑和投诉按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执行。



3)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 出。



七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 1.采购人信息



名称:新沂市唐店中学



地址:新沂市唐店街道唐店中学



联系人:万洪喜



电话:13775959822


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

代理机构: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



地址:新沂市花厅路华丰商城钟吾酒行三楼



联系人:管莹



电话:13815338188



 



 



 



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 2023  11  2 日